傅斯硯是在一個深夜,攔住阮由的。
阮由剛剛結束和投資人的晚宴,正在路邊等車。
一輛黑色的賓利,悄無聲息地停在她面前。車門打開,傅斯硯從車上下來。
他喝了酒,英俊的臉上,帶著幾分醉意,和一種破釜沉舟的瘋狂。
“由由?!彼呱锨?,擋住了她的去路。
阮由皺眉:“傅總,有事?”
“跟我回去?!彼穆曇簦硢《缘?。
“回哪兒去?我跟你,好像已經沒什么關系了吧?”阮由想繞開他。
傅斯硯卻一把抓住了她的手腕,力道大得,像是要將她的骨頭捏碎。
“我說,跟我回去!”他將她往車邊拖。
經典的強制愛戲碼。
換做任何一個普通的女孩,此刻恐怕早已嚇得花容失色。
但阮由沒有。
她異常冷靜。她甚至沒有掙扎。
她只是用另一只沒被抓住的手,從包里,拿出了自己的手機。
她按下了錄像鍵,將攝像頭,對準了傅斯硯那張因為酒精和欲望而扭曲的臉。
然后,她用一種比新聞聯播主持人還要清晰、標準、不帶任何感情的語調,緩緩開口。
“時間,2025年11月26日,晚11點38分。地點,新海路與金融街交叉口。”
“當事人,傅斯硯,男,傅氏集團總裁。當事人,阮由,女,無業(yè)游民。”
“事件記錄:傅斯硯先生,在違背我本人意愿的情況下,對我進行肢體拉扯,并試圖將我強行帶離現場。該行為,已涉嫌觸犯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》第二百三十八條,非法拘禁罪?!?/p>
傅斯硯拖拽的動作,僵住了。
他像見鬼一樣看著阮由。
阮由完全無視他的表情,繼續(xù)用她那平穩(wěn)得可怕的語調,進行著“現場普法”。
“根據該條法律規(guī)定,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、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。具有毆打、侮辱情節(jié)的,從重處罰?!?/p>
“傅先生,您剛才捏我手腕的力道,已經對我的軟組織造成了損傷,這可以被視為‘毆打’情節(jié)。您在大庭廣眾之下對我拉拉扯扯,也構成了‘侮辱’情節(jié)。因此,您將面臨從重處罰。”
她頓了頓,還“貼心”地補充了一句。
“哦,對了,如果您執(zhí)意要將我塞進您的車里,并帶到一個非公共場所,那您的行為,將有可能被認定為‘綁架罪’的預備階段。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條,綁架罪的起刑,是十年。最高,可以判處死刑。”
“傅先生,為了您寶貴的生命和傅氏集團的股價,我個人建議您,現在,立刻,馬上,松開您的手?!?/p>
“我的這段錄像,將會在一分鐘后,自動上傳至云端,并同步發(fā)送給我聘請的律師團隊,以及蔣倩倩小姐和顧景洲先生。他們會是本案最有利的人證。”
“請問,您還有什么要補充的嗎?”
整個世界,都安靜了。
只剩下夜風,吹過傅斯硯那張石化的、寫滿了“我是誰我在哪兒我要干什么”的臉。
他抓著阮由手腕的那只手,像是被電流擊中,猛地松開了。
他看著眼前的女人。
她手里拿著手機,像握著一把審判的圣劍。她的眼神,冷靜,理智,甚至帶著一絲……悲憫。
那是一種,看穿了他所有幼稚、可笑、和愚蠢的,成年人對一個無理取鬧的熊孩子的悲憫。
那一刻,傅斯硯所有的欲望,所有的瘋狂,所有的自以為是的深情,都像一個被戳破的氣球,瞬間泄得干干凈凈。
他輸了。
輸得體無完膚。
不是輸給了商戰(zhàn),不是輸給了陰謀。
是輸給了,一本他從來不屑于去讀的,《刑法》。